五一將近,對于板材行業來說,這個看似普通平淡的日子卻是意義非凡,2017年4月22日國家質檢總局、國家標準委修訂發布的《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釋放限量》(GB18580-2017)標準將于5月1號正式實施,作為人造板及其制品行業唯一的強制性國家標準,板材行業迎來了走向可持續發展的轉折點。
年實施的《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》(GB18580-2001),曾是人造板及其制品行業內唯一的強制性國家標準。這個標準意味著國家監管的“底線”和行業生產的“紅線”,也就是說,國家要求人造板及其制品的甲醛釋放量必須符合這個產品的要求。這也是檢測產品甲醛釋放量是否合格的依據。十幾年來,這一標準對于規范行業發展、提高產品環保性能、保護消費者身體健康等發揮了重要作用。
不過,隨著行業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,舊標準越來越不符合人們的生產和生活要求。與其他國家對比來看,世界各國特別是發達國家對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釋放問題高度重視,國際標準化組織(ISO)、歐盟、美國和日本都不斷更新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釋放限量標準,對甲醛釋放限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
而在GB18580-2001標準中,我國的人造板甲醛釋放限量標準分為兩個級別:E1、E2。E1為可直接用于室內的人造板,E2為必須飾面處理后允許用于室內的人造板,因此,過去我國環保性能最高的人造板甲醛釋放限量標準為E1級,釋放量不超過1.5mg/ m3。相比之下,即將實施的GB18580-2011《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》,提高了甲醛釋放限量要求,規定甲醛釋放限量值為0.124 mg/ m3,限量標識為E1,取消了原標準的E2級。
更為嚴格的E0等級(≤0.5mg/L)作為推薦性標準出現在《膠合板》(GB/T9846.1~9846.8)中,不具有強制性。E2等級板材其實更適合戶外及包裝應用,大部分板材企業都能夠達到要求,現將這一等級剔除,迎合消費者愈加旺盛的綠色健康需求,符合我國綠色發展和可持續發展之路。
此次新標準實施,甲醛釋放量要求更加嚴格,但是對環保嚴查的地區人造板企業并沒有太大影響,如臨沂、菏澤等。大部分企業已走向環保化正規化之路,生產標準早已達到E1、甚至E0等級。但對尚未綠色轉型的建筑模板、地板和地板膠等企業產生影響,原來不合格的膠粘劑將禁止使用,勢必會增加部分企業生產成本。
此次,新標準即將實施,再次驗證了綠色環保已經是行業的大勢所趨。部分板材企業應盡早放棄困獸之斗,借力轉型走可持續發展之路才是光明大道!